根據檢定規程要求電子天平的檢定項目應為9項,檢定內容主要包括:鑒別力、靈敏度、各載荷點zui大允許誤差、重復性、偏載檢查(四角誤差)和配衡功能檢查等。根據被檢天平的具體情況,并非每一項內容都需要檢定,具體的檢定項目需要由電子天平的準確度級別和檢定分度值決定,但對于日常周期檢定來說,主要進行以下幾項驗定:
1、鑒別力的檢定
對電子天平只有鑒別力是有意義的,因而不存在靈敏度的檢定問題。對鑒別力的檢定,比較嚴謹的方法是:先將相當于檢定載荷(規程指出載荷選用空載、全載或二者中一種)示值L的砝碼加在天平盤上(其中有10個d/10的小砝碼),然后逐個取下d/10的小砝碼至顯示值變為L-d時,再加上一個d/10的小砝碼,此時將質量為1.4d的砝碼輕輕加到稱盤上,顯示值應變為L+d。但在一般情況下,在用電子天平的鑒別力不會有問題,所以多數情況下可以直接用質量為1.4d小砝碼試一下即可,對于d≤1mg或e>2d的電子天平,規程中說明允許免檢其鑒別力。
2、各載荷點zui大允許誤差的檢定
電子天平的zui大允許誤差是指天平的線性度(或稱線性誤差),它與天平的準確度等級和稱量有關,目的是判定天平的示值誤差是否在規程規定的范圍之內。在檢定時,除按規程要求選取檢定點外,還應根據被檢電子天平的e與d關系來確定是否應該對每一被檢點采用附加小砝碼,尋求數字轉換點的方法來找到該檢定點的實際模擬值,以確定其示值誤差。
3、天平重復性誤差的檢定與計算
重復性是描述電子天平在相同的測量條件下,同一載荷多次稱量結果之間的差值,是衡量電子天平能否提供一致結果的能力。重復性檢定在空載和加載狀態下進行,測定次數應根據電子天平準確度級別的不同而異,檢定過程及數據處理方法按非自動天平檢驗規定進行,對e≥5d的電子天平則可以省略用附加小砝碼尋求數字轉換點進行湊整計算的過程,而直接用天平示值減去砝碼質量值來計算重復性誤差。對重復性誤差可用極差法或標準偏差法來評定,但以極差法常用。
4、偏載檢驗(四角誤差檢驗)
進行此項檢驗,應注意根據使用要求來確定是用滿載還是1/3FS作為檢驗載荷,因為不同的檢驗載荷zui終檢驗結果是不同的。同時非自動天平檢驗規定要求:標準天平四角誤差等于zui大值與zui小值之差:而非標準天平等于各點修正后的示值誤差中的zui大者,但規程允許用各點的示值與中心點的示值之差的zui大者作為四角誤差來簡化檢定程序。在實際檢定工作中,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操作。
5、電子天平配衡功能的檢查
對于新購置的電子天平應檢查其配衡功能,一般選取兩個載荷點,即:(1/3)Max,(2/3)Max。在相同載荷下所得兩結果之間的差值,不得超過該載荷時的zui大允許誤差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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